【報資訊】勞動糾紛調解書怎么寫?勞動仲裁調解書如何書寫?
來源: 法務在線 ┆ 時間: 2023-07-07 15:53:42
勞動糾紛調解書怎么寫?
法律分析:
(1)調解請求:簡要寫明申請人提出調解的目的和具體請求事項;如有多項請求,應分項列出。
(2)事實部分:應寫明申請人、被申請人勞動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,以及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、地點、原因、經過、情節和后果。
(3)理由部分:要根據勞動糾紛和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闡明申請人對糾紛的性質、被申請人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的看法。
(4)證據:要盡可能列舉足以證明糾紛事實的證據名稱、件數或證據線索,并寫明證據來源。有證人的,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。
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
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,也可以口頭申請。口頭申請的,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、理由和時間。
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,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,耐心疏導,幫助其達成協議。
勞動仲裁調解書如何書寫?
法律分析:勞動仲裁調解書首先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等具體信息;其次,寫明調解的具體事項以及其他要求;寫明相關的賠償要求以及雙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;最后,雙方當事人簽字并寫明時間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
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,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,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,達成和解協議。
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,當事人不愿協商、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;不愿調解、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;對仲裁裁決不服的,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